2004年10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宁波取消驾照年审
陈志红 宋惕安

  前不久,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,宁波正式取消驾照年审制度,驾驶证上不再核盖年审章。
  据了解,此次取消驾照年审制度完全是为了方便驾驶员。但驾照取消年审,并不代表驾驶员可以为所欲为。在取消年审的同时,车管部门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(A3)、牵引车(A2)、城市公交车(A3)、中型客车(B1)、大型货车(B2)、无轨电车(N)、有轨电车(P)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,以及还未换发新证的A照、B照驾驶人应每年参加体检。(陈志红 宋惕安)